*七十三条 设计单位不按照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等级或者吊销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十四条 企业在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设计图纸或者技术标准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等级或者吊销证书;造成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十五条 企业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屋顶、墙面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十六条 本法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等级和吊销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和**规定的职权范围决定。
依照本法规定被吊销证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七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对不具备相应等级条件的单位颁发该等级证书的,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收回所发的证书,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十八条 **及其所属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限定发包单位将招标发包给*的承包单位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十二条 勘察、设计、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规定。
有关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五十三条 国家对从事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单位或者企业在设计或者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质量、安全标准,降低质量。
设计单位和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五十五条 实行总承包的,质量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工模的质量与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五十六条 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质量、安全标准、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选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五十七条 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生产厂,供应商。
*七十九条 负责颁发许可证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条件的颁发许可证的,负责质量监督检查或者竣工验收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合格的出具质量合格文件或者按合格验收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该部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十条 在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因质量不合格受到损害的,有权向责任者要求赔偿。
*八章附则
*八十一条 本法关于许可、企业审查和发包、承包、禁止,以及监理、安全和质量管理的规定,适用于其他专业的活动,具体办法由**规定。
*八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对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中,除按照**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八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的小型房屋的活动,参照本法执行。
依法核定作为文物保护的纪念物和古等的修缮,依照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活动,不适用本法。
*八十四条 *房屋活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军事**依据本法制定。
*八十五条 本法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46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关于修改〈*人民共和国法〉的决定》已由*人民共和国*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20次会议于2011年4月2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人民共和国** *
2011年4月22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关于
修改《*人民共和国法》的决定
(2011年4月22日*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二十次会议通过)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二十次会议决定对《*人民共和国法》 [2] 作如下修改:
将*四十八条修改为:“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本决定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人民共和国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3]
内容
(1997年11月1日*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28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4月22日*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20次会议《关于修改〈*人民共和国法〉的决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