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行业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师应当具有大专以上*、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所申请行业项目设计不少于2项,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项目设计不少于2项。
3-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三)设计专业
1、**
1-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大型项目设计不少于1项,或中型项目设计不少于2项,并已建成投产。
1-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专业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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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主持过所申请行业大型项目设计不少于1项,或中型项目设计不少于3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中型以上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2-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3、丙级
3-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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