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4 成组厂房布置示意图
(2) 组内厂房之间规定4m的较小间距,主要考虑车通行需要,也是考虑灭火救援的需要。当厂房高度为7m时,假定员手提水枪往上成60°角,就需要4m的水平间距才能喷射到7m的高度,故以高度7m为划分的界线,当大于7m时,则应至少需要6m的水平间距。
3.4.9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汽油、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均属甲类物品,火灾或爆炸危险性较大,而城市建成区物和人员均较密集,为保证安全,减少损失,本规范对在城市建成区建设的加油站和加气站的规模作了必要的限制。
3.4.10 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规范》GB 50156对加气站、加油站及其附属物之间和加气站、加油站与其他物的防火间距,均有详细要求。考虑到规范本身的体系和方便执行,为避免重复和矛盾,本规范未再规定。
3.4.11室外变、配电站是各类企业、工厂的动力中心,电气设备在运行中可能产生电火花,存在燃烧或爆裂的危险。一旦发生燃烧或爆炸,不但本身遭到破坏,而且会使一个企业或由变、配电站供电的所有企业、工厂的生
条文说明
3.4 厂房的防火间距
本规范*3.4和3.5节中规定的有关防火间距均为间的较小间距要求,有条件时,设计师要根据的体量、火灾危险性和实际条件等因素,尽可能加大间的防火间距。
影响防火间距的因素较多,条件各异。在确定间的防火间距时,综合考虑了灭火救援需要、防止火势向邻近蔓延扩大、节约用地等因素以及灭火救援力量、火灾实例和灭火救援的经验教训。
在确定防火间距时,主要考虑飞火、热对流和热辐射等的作用。其中,火灾的热辐射作用是主要方式。热辐射强度与灭火救援力量、火灾延续时间、可燃物的性质和数量、相对外墙开口面积的大小、物的长度和高度以及气象条件等有关。对于周围存在露天可燃物堆放场所时,还应考虑飞火的影响。飞火与风力、火焰高度有关,在大风情况下,从火场飞出的“火团”可达数十米至数百米。
3.4.1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间的防火间距是重要的防火措施,本条确定了厂房之间,厂房与乙、丙、丁、戊类仓库,厂房与民用及其他物的基本防火间距。各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与甲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在本规范*3.5.1条中作了规定,本条不再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