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乙级项目不少于3项,其中**项目不少于1项。
1-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技术装备,满足“勘察主要技术装备配备表”规定的要求。
(2)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及室内试验场所,主要固定场所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3)有完善的技术、经营、设备物资、人事、财务和档案管理制度,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二)勘察专业
1、**
1-1资历和信誉
(1)符合企业法人条件,具有5年及以上勘察资历。
(2)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社会信誉良好,近3年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的勘察项目应满足以下要求:
岩土专业:岩土勘察**项目不少于3项或乙级项目不少于5项、岩土设计**项目不少于
2项或乙级项目不少于4项、岩土物探测试检测监测**项目不少于2项或乙级项目不少于4项,且质量合格。
岩土(分项)专业、水文地质勘察专业、测量专业:完成过所申请勘察专业类型
**项目不少于3项或乙级项目不少于5项,且质量合格。
1-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 “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
的人数。
(二)勘察专业
1、**
承担本专业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的勘察业务,其规模不受限制。
2、乙级
承担本专业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乙级及以下规模的勘察业务。
3、丙级
承担本专业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丙级规模的勘察业务。
(三)勘察劳务
承担相应的钻探、凿井等勘察劳务业务。
四、附 则
(一)本标准中对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其它考核要求:
“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中的非注册人员,须具有大专以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并从事勘察实践8年以上;表中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从其规定。
(二)海洋勘察标准另行制定。
(三)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四)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