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集中在公有制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央企甚至有**过2/3的员工属于。部分垄断性行业的用工单位通过大量使用人员的方式,在不增加或压缩正式员工编制的前提下,既保证了正式职工尤其是中高层管理人员享受尽可能高的工资待遇,又人为绕开工资总额控制这条“红线”,使工资总额控制制度形同虚设。部分单位在用工*量使用人员,并以“劳务费”形式支付其工资报酬,变相降低本单位工资实际支付额度,从而使“劳务费”成了部分国有企事业单位逃避工资总额控制的“调节阀”。 [10]
在电信行业,员工主要分布在营业厅、*装维、摆摊营销、呼叫中心等岗位。2012年底,中国移动正式工为18.2**,而劳务工高达33.5**,劳务工比例高达64.7%。经过一系列调整,2014年底,中国移动正式工为24.2**,劳务工为23.8**。劳务工比例接近49.5%,仍然远远**标。2013年,中国电信集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和单位建会入会工作的通知》。在中国联通,劳务工平均薪酬仍较大程度落后于正式工。根据2014年财报计算,中国联通正式工2014年平均薪酬15.17万,而劳务工仅6.83万。 [11] 劳动力市场呼唤同工同酬,需要的是打破固有的二元结构,把编制的标签去除,把市场的体制理顺。 [12]
机关事业单位的
(1)信息处理系统开发或计算机程序的设计和制作;
(2)机械、仪器和设备的设计和制图;
(3)广播视听设备的操作;
(4)广播节目制作等;
(5)办公设备如计算机、打字机和电传机的操作;
(6)口译、笔译和速记;
(7)管理人员秘书;
(8)文书档案和分类;
(9)市场研究及结果分析;
(10)会计;
(11)海外贸易和国内商务文件起草;
(12)需要高级专门技能的机器使用或操作;
(13)室内、汽车站、码头和机场做游客迎送服务的导游;
(14)为房屋提供清洁服务;
(15)房屋设施的操作、检查或维修;
(16)房屋、场所来访人员的接待和引导,或停车场管理;
(17)研究和开发;
(18)公司管理制度的研究或设计;
(19)出版物编辑;
(20)广告设计;
(21)内部装饰业协调员;
(22)广播员;
(23)办公自动化设备介绍使用;
(24)电话促销;
(25)接受用人单位机器或设备订单,或促销事务;
(26)广播节目背景或场景布置。 [7]
国内据全国总工会劳务调查显示,全国职工在2009年达到2700**,在2011年达到3700**,占企业职工总数 13.1%。其中,国有企业使用工的数量较多,占国有企业职工总数的16.2%。从行业分布看,绝大部分行业都使用工,其中电信、金融、石油、电力、铁路等系统较为严重,部分央企甚至有**过2/3的员工都属于。 [4] 行业以保险行业、电力行业、行业为主。 [8] 16.8%来源于城镇,83.2%来自于农村。实施的岗位包括司机、文印室管理员、水电管理员和实训室管理员岗位。 [9] 在一些高校已经演变为教学科研*、学生辅导员以及行政管理等重要岗位的‘人才派遣’。
国有企业的